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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国外科技人员交往需要注意什么?
2009年11月20日    浏览量:   

  1、对外私人通信个人自行处理,属所在单位工作需要通信联系时,应向单位领导报告。

  2、同国外科技人员合作的学术论文,可以联名发表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,经所在单位批准、科技人员可向国外学术刊物投稿。

  3、对外国所授予的学术称号和赠予的奖金可以接受,但鉴于国际上学术称号、奖金名目繁多、政治背影比较复杂,需要事先请示。在国外,请示使馆决定,在国内请示主管部门或省、市、自治区决定。奖金按规定处理。

  4、为有利于科技交流与合作,科技人员可以与外国人交朋友、增进友谊往来。

  5、凡涉及下列问题时,应事先请示。

  (1)与国际研究机构或科学技术人员商定科技合作或互访等事项;(2)是否参加国际或外国学术组织、会议;(3)是否接受外国聘请担任职务;(4)涉及国家秘密或不宜公开对外的问题。